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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标志”特殊标志予以延期的公告

转载 刘梦娇2022/10/10 16:23:3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 3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对“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标志”特殊标志予以延期的公告

第五〇〇号

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九条,对珠海市航展局的“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标志”特殊标志予以延期,有效期延至2026年12月23日。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标志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编辑:汪诚,美编:王镇杰,审读:蔡莹  孙雅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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