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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印发《陕西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程(试行)》,旨在加强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规范全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行为,维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规程》分为8个部分,包括总则、管辖、受理和立案、证据调查、审理、调解与裁决、执行与公开及附则,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全过程进行了规范。
《规程》针对办案过程中的难点及市场主体关注的热点问题作出明确。比如,对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管辖问题,《规程》明确,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案件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两个以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同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受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在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等网络销售地发生的侵权纠纷,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刘小燕)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编辑:曹雅晖 责任编辑:吕可珂 审校:崔静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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