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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
关于征集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产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相关项目的通知
根据石家庄市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试行)〉相关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报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1.“专精特新”奖补项目:第三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通过的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的企业、获得第四批省级“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称号的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企业。已纳入装备制造产业的企业不予申报。(以最高标准进行奖补,不重复奖补)
2.贷款贴息项目:2021年底前已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企业,贷款付息时间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2022年第一批省级已认定的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付息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超出通知规定时间的贷款,不予申报)
二、需要提交的相关企业项目申报材料
1.申报第三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通过项目的企业,要提供2018年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并填写附件1、附件2)
2.申报第四批河北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以公布名单为准。需提供企业基本情况、行业划分、主导产品及产品使用方向。(并填写附件3、附件4)
3.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补助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并填写附件5、附件6)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复印件。
②已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布名单。
③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复印件。
④支付银行利息凭证复印件。(利息凭证中,利息与还款本金要分开)
⑤对于首次获得贷款申请的企业,需要银行征信系统提供的贷款记录证明。
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⑦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
三、有关要求
1.符合项目征集条件的企业向当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企业资格进行初审(在审核材料时,特别是贷款贴息企业,要认真审核,汇总表贴息数据与申报项目贴息数据要一致)。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2.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对项目申报企业统一征求税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人社等相关部门意见,汇总后,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推荐意见(附件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任何一个部门提出异议或被纳入失信名单的企业,不予推荐。
3.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将两个产业项目分别汇总后,请于6月6日前将纸质版材料2份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电子版汇总表发邮箱zxqyc882@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4.有出现“专精特新”企业漏报的,不按照时间节点上报的,所产生的后果,由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
5.非上规入统企业,不予申报。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1:第三批“专精特新”复核通过的(电子信息)企业项目申报汇总表
2:第三批“专精特新”复核通过的(生物医药)企业项目申报汇总表
3:第四批省级“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电子信息)项目申报汇总表
4:第四批省级“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生物医药)项目申报汇总表
5:“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电子信息)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汇总表
6:“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生物医药)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汇总表
(来源: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