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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广应用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列入全市年度督查考核事项范畴,我局牵头制定了《张掖市“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广应用工作评价标准》和《张掖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评价标准》,为督查考评提供了依据,有效推动了全市“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推广应用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开展。
为更好地适应当前工作需要,持续有效推动全市“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推广应用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开展,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2022年省市工作的安排部署,对照省级工作标准和要求,对“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评价标准进行了修订完善,增加了“监管事项分解”、“风险分类监管”、“移动监管APP推广”、“监管动态信息报送”等内容,进一步细化了考核评价内容,量化了考核评价指标,分别形成了机制保障、系统管理、监管事项、信息归集、风险预警等7项指标20项内容的《张掖市“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百分制考核评价标准》;两库一单一细则、双随机抽查、工作反馈等5项指标17项内容的《张掖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百分制考核评价标准》。此次考核评价标准的修订,为各县区、市直及驻张单位开展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明确了工作标准,为扎实有效推动全市“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工作指南和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