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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四川铁环检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因承诺内容严重不实被撤销相应资质认定事项,且被记入信用档案,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资质认定方式。
机构名称:四川铁环检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
(证书编号:172312050526,类型:告知承诺扩项,发证日期:2022年01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张敬惠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东一路2号明阳大厦412号
你机构于2022年01月27日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证书编号:172312050526,类型:告知承诺扩项,发证日期:2022年01月27日)。我局在证后现场核查中发现你机构不满足承诺参数和申请标准的要求,已构成承诺内容严重不实。
上述行为已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我局作出如下决定:
1.撤销四川铁环检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相应资质认定事项。撤销的资质认定事项为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证书编号:172312050526,类型:告知承诺扩项,发证日期:2022年01月27日)所载明内容。
2.四川铁环检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记入信用档案,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资质认定方式。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将2022年01月27日通过告知承诺取得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原件交回本局行政审批处,逾期未收到,本局将予以公告。
当事人如对上述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7日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